江樂士:可效孟晚舟案 裝定位追蹤位置
2020-12-23 00:00
江樂士擔憂目前棄保潛逃情況增加,許智峯和曾志健等人先後宣布流亡成功,反映法庭需要「加辣」保釋條件。他建議法庭除了考慮下令被告人每日往警署報到和守宵禁令,在顧慮被潛逃風險時,除了沒收他的所有旅遊證件之外,也應頒布禁足令禁止他們踏足港口和沙灘等,容易偷渡離港的地方,或使用定位系統定期追蹤他的位置。
江樂士亦引用加拿大例子指,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受審期間獲准保釋,但須戴上電子腳鐐追蹤器。另外,法庭也應考慮下令被告不得接觸一些有可能鼓吹他們流亡或潛逃的組織或人士等。江樂士續指,倘若往後愈來愈多人保釋期間潛逃成功,公眾對司法系統將會失去信心,法庭有必要防止再有人濫用保釋機制而逃避刑責。
至於大律師龔靜儀批評,法庭下令被告不准離境但又毋須交出旅行證件,是多此一舉,因為他們已不能夠從合法途徑出境,法庭應該一開始沒收旅行證件。曾志健缺席聆訊後,有海外組織代表他發表聲明,反映現時有人在境外與被告裏應外合,協助他們潛逃。龔大狀強調,法庭有必要收緊保釋條件,否則繼續任由他們擔保外出,只會縱容他們大量用任何方式離港,逍遙法外,尤其是與曾志健同樣面對暴動罪的人,法庭應積極考慮是否繼續給予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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