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未發現金融機構違制裁令
2020-12-13 00:00(星島日報報道)因應《港區國安法》生效,美國先後公布制裁多名中港官員。美國財政部最新表示,由十月十四日至今,未發現任何境外國際金融機構,故意與涉港被制裁的人士進行重大交易。
美國財政部自今年八月初,兩度公布制裁多名香港與內地現任官員及前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要求各國際金融機構遵守,禁止任何美國人及企業與受制裁人士任何金錢、服務與產品往來,並對他們發出警告,指若他們與被列入黑名單的人員交易,將面臨華府制裁。直至最近第三度宣布新增制裁對象,為十四名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以回應上月北京取消香港四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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