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涉殺妻案】張祺忠案官引導陪審員理性裁決
2020-11-26 00:00
彭官提醒陪審團,明白他們或同情陳的遭遇,或因張是受人敬重的教授而有所憐憫。辯方將張描述成一個悲劇人物,控方則形容本案是一場冷血的謀殺,但無論如何,他們都不應被這些情感影響,必須理性且客觀地作出裁決。
彭官強調,控方毋須證明張是否具殺人動機,張雖然否認自己蓄意殺人,但觀乎案件的背景,他以電線勒頸,至少是有意圖令陳受嚴重傷害。由於案中無任何目擊證人,故陪審團須考慮被告行兇原因,究竟他是否被挑釁,以及張殺人一刻的精神狀態。
控辯雙方均同意張受抑鬱症困擾,故陪審團須考慮張是因病導致精神失常,抑或是受陳的言語所挑撥。假如陪審團接納張因受陳的挑釁,導致他突然、短暫地失去自制能力而犯案,應裁定他誤殺罪成,繼而進一步考慮是否可因精神失常而減免刑責。
然而,若果陪審團認為張的抑鬱症或精神失常並不導致他完全失控的話,則應裁定被告謀殺罪成。彭官引述兩名精神科專家的證供指,他們均表示張的心智有重大減損,但實際上是否直接導致他殺妻,則交由陪審團考慮。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九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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