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工會:刊憲後九成病人自願受檢測

2020-11-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前日就強制檢測刊憲,將來醫生有權發出指示要求某類人士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檢測,違反有關命令可以被判罰款二千元,法例框架昨日起生效,食衞局局長發出指示後即會生效十四日。雖然局長仍未就條例作出任何指示,但已大大減少患者拒絕做檢測的數字。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表示,昨日應診時已九成病人均接受檢測,較以往只有五成人多。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已接獲當局的通知,業界會在本周五舉行會議,討論落實強制檢測的具體安排,相信局方在會議過後才會作出指示落實強制檢測。

據刊憲內容,醫生可按臨牀判斷向病人發出書面指示,規定該人接受檢測,而醫生毋須因為未有指示接受檢測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家庭醫生林永和表示,暫未收到食衞局指示應如何落實強制檢測,但昨日近乎百分百的患者都會應醫生提議接受檢測,「一聽到話法律規定都願意做」,估計患者亦不想因未有做檢測而負上法律責任。

他又指,留意到以往有不少患者會因檢測報告太遲才出,而拒絕做強制檢測,建議政府推行強制檢測前要確保即使檢測數目上升,仍可在一日或兩日後出報告結果。另外,食衞局亦必須要向私家醫生發出明確指引,如甚麼病徵才屬懷疑病人、由誰敦促患者做檢測等。

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不少醫生均擔心如食衞局未有列明有何病徵才屬懷疑病人,會增加醫生及患者間的爭執,「病人會覺得為何我看這個要檢測,我看那個又不用。」他舉例指,食衞局可以列明發燒、咳嗽、肚屙、乏力、頭暈頭痛等,「五樣中三樣」則要做檢測。他透露,已接獲當局的通知在本周五舉行會議,討論落實強制檢測的具體安排,相信局方在會議過後才會作出指示落實強制檢測。至於要在何時做檢測最好,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則建議要二十四小時內完成檢測,以免病毒傳播開去。

另外,多名區議員及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等團體,反對有關措施,認為是逼市民做強制檢測有違人權。陳茂波昨發表網誌時則反駁,也許有人認為強制檢測不可行,但長期有疫情爆發,對經濟與民生、需要家人探望的住院長者,以及小商店及打工仔也不可行,必須作出取捨,即使強制檢測會為市民帶來一時不便,卻是「性價比」最高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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