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覆函稱已勒令清拆 梁振英責毛孟靜講大話

2020-11-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就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車房屋」僭建一事,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見圖)成立的「803基金」早前入稟高院,指屋宇署未有就毛住宅的車位改建工程適當執法,提出司法覆核;梁振英昨再在其fb發表題為「踢爆毛孟靜公開講大話,要求馬上清拆車房屋」文章,公開屋宇署回覆一名投訴人的信件,以證明毛一直隱瞞僭建。

梁振英昨於facebook譴責毛孟靜就僭建「車房屋」一事公開講大話。他公開一名市民向803基金提供的屋宇署信件,以證明毛孟靜一直說謊。文件顯示,該市民今年五月六日向屋宇署投訴毛住所僭建,今年六月四日,接獲屋宇署的回覆,覆函明確指出,「屋宇署已經發信予有關業主,指明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並提醒業主盡早恢復有關處所的原有用途。如情況未有改善,署方會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

這覆函「踢爆」毛孟靜過去一直說謊,她是明明知道其住所是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而且屋宇署書面明確要求「盡早恢復有關處所原有用途」(即批准圖則上的car port, 停車位),但作為立法會議員,她一直向公眾隱瞞。

梁請毛孟靜公開解釋,為甚麼她認為她的寓所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為甚麼不理會屋宇署的要求,為甚麼不清拆車房屋,還原為車位?至於屋宇署,市民亦質疑,六月的覆信至今又過了五個月,既然毛孟靜的寓所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未有改善」,之後屋宇署又收到803基金的舉報,為甚麼仍然「不採取進一步行動」?

「803基金」早前已入稟高等法院,就屋宇署未有就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住宅的車位改建工程適當執法,提出司法覆核,而屋宇署署長被列為答辯人。入稟狀指,涉事建築物為淺水灣道98號C地庫位置,原本用途是停車位;其後被改建成圍封房間,二○一○年傳媒報道相關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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