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堅持愛國者治港是改善立法會生態關鍵
2020-11-06 00:00 近日,警方依法拘捕多名攬炒派現任和前任議員,他們涉嫌於今年五月八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中,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儘管反對派議員再次用「政治打壓」說事,但經歷了黑暴之後的市民不再容易上當受騙,立法會議員也沒有法律規定之外的特權;因此,只要警方調查的證據確鑿,被法庭採信,這些攬炒議員就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空洞的「政治打壓」並不能蒙蔽市民。
一、找到國家和香港的共同點
鄧小平先生當年講的「港人治港」是有明確定義的,這個定義就是:「以愛國者為主體」。關於「愛國者」的標準,鄧小平先生在多次談話中指出,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重溫鄧公當年的講話,愈發深刻認識到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治港」的重要性。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隸屬於中央人民政府。這是香港政治體制的一個大前提。在這個大前提下,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都必須遵守「一國」原則;「一國」是「兩制」的前提,不是「平起平坐」,更不是相互對立。那麼,靠甚麼來保證「一國兩制」落實好呢?除了法律的約束,選甚麼人行使公權?同樣十分重要。
立法會議員作為行使公權的人,只有從內心裏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真心愛國,才能把國家和香港當成統一的整體來看待,尋找國家與香港之間的共同點,就算是二者之間有巨大落差、重大分歧、明顯鴻溝,也會努力去補齊落差、消除分歧、彌合鴻溝,而不是動輒就把香港和國家對立起來。
綜觀反對派議員,他們顯然不是愛國者,他們做事的出發點就是要把香港和國家對立起來,「逢中必反」,挑撥香港與內地的關係,唯恐天下不亂。這些議員內心沒有認同「一國」,根本不願意去尋找國家和香港之間的共同點,因此,他們就不配成為「治港者」。
二、找到市民和政府的共振點
真正的愛國者,也一定是愛港者。愛國者治港,會一心想着如何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實現香港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由愛國者當立法會議員,既能代表民意,又能監督政府依法施政及時糾正施政錯誤,找到市民和政府之間的共振點,實現良性互動,把香港的事情辦好。
近年來,立法會的種種怪相已經表明,反對派議員的所作所為,不是為了把香港的事辦好,而是想把政府搞癱瘓、把香港搞癱瘓。從「梁游違法宣誓」,到「長毛」等議員護送「梁游」強闖立法會;從反對派議員當眾撕毀「人大831決定」文本,到肆無忌憚、肆意妄為辱罵特首;從反對派議員為暴徒襲擊立法會大樓充當「帶路黨」,到公然癱瘓立法會內委會長達半年之久⋯⋯,這一切說明,反對派議員就是以搞事為目的,根本就沒有把市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也根本就沒有與政府合作的誠意,「逢特區政府必反」,令政府提交的議案一再擱置,令香港錯過發展良機,令民生福祉難以落地。
五月八日在立法會目睹攬炒派破壞的粱美芬議員對筆者說:「議事規則是為君子而立的,並沒有預計今天被濫用的情況。本來大家都不希望要報警來解決問題。但是,攬炒派確實太過分了,終日沉迷以倒亂的方式去癱瘓議會運作。除了浪費議會時間和資源外,更不惜以肢體推撞,令保安受傷。我認為已超出立法會保安的能力處理。」反對派往往打着「愛港」的旗號,幹着「害港」的事情。不是尋找破解難題的辦法,而是製造矛盾、擴大分歧,虛耗會議,浪費公帑。這些人並非「忠誠的反對派」,而是企圖推翻現有政治體制、「另起爐灶」的反對派,是香港之禍!
三、找到法律和文化的結合點
《基本法》規定,特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議員、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些規定,實質上是將愛國者標準的法律化。也就是說,愛國愛港既是政治標準,也是法律要求。按照這一標準落實「愛國者治港」,就能找到法律和文化的結合點。
這些年來,香港立法會變得如此不堪,就在於在法律和文化兩個方面出了問題。一方面,不斷有反對派議員突破底線,違反《立法會議事規則》、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甚至違反香港法律。
另一方面,沒有看到這些違法違規的議員受到制裁,引發更多反對派議員效仿,「只破壞、不建設」,「只壞事、不成事」,成為反對派議員的特徵。他們不以此為恥,反以此為榮;漸漸地,這種習氣蔓延開來,令「拉布」「攬炒」「爆粗口」「全武行」成為立法會常態,形成了香港立法會的一種特有「文化」現象。為此,梁美芬議員評論說:「當議員破壞行為超越了議政底線,那就不是議會的內部事務的問題,若不制止,大家看到的亂象只會變本加厲。警方執法希望能產生阻嚇作用,令議會恢復正常運作。」
愛國者治港,就能找到法律和文化的結合點,令遵法守法成為風尚,在法律框架下為民代言成為規矩,就可以有效改善立法會的生態環境。
香港是「一國」的一部分,治港的港人必須愛國,這是天經地義;治港的主體如果不是愛國者,對香港的政治、社會、經濟和民生各方面的衝擊都是災難性的。當下的立法會,已到了改善生態的時候了!應該建設理性爭辯、務實議政的「立會文化」,當務之急,就是令那些違規違法的議員付出代價,才有「刮骨療毒」之效。
屠海鳴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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