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兩男認罪 稱貪玩學人掟磚

2020-11-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四年前旺角騷亂案迄今仍待審理,其中二十四歲學生及二十一歲酒保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暴動及刑毀等罪,聲稱自己仿效他人掟磚及搖晃標誌杆,強調無意傷害任何人或警察,法官練錦鴻下令先索取背景報告,將判刑押後至本月二十三日,其間兩人還柙;另一名游泳教練則否認縱火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在警誡下曾承認移走一幅橫額,扔進垃圾桶焚燒,惟辯方質疑招認非自願。

二十一歲酒保譚百熙承認於一六年二月九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二十四歲學生王國斌則承認兩項損壞罪,即於同日在山東街損壞屬於政府的一塊指示牌及行人路。

案發當日約清晨六時,超過二十人聚集豉油街與花園街交界,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未幾譚百熙在路面掀起一塊磚頭投擲。約一小時後,王國斌與譚百熙響應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號召,搖晃一枝佇立在地、價值約八百元的標誌杆,直至連根拔起。以上事件均被傳媒及閉路電視拍下。

王國斌於同年十一月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暴動嗰日我有喺旺角搖路柱同攞磚,我一時貪玩咋,畀次機會啦。」翌年四月,警方拘捕譚百熙,他在警誡下聲稱「我見啲人喺度掟咗兩下磚我就跟住掟,我無心傷人」、「我見到有人搖個路牌我咪一齊搖囉。」但他強調無心傷害他人。

同案其餘一人、即三十二歲游泳教練陳舜堯則否認同日用火損壞屬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幅橫額。控方開案陳詞指,戴著眼鏡、口罩、身穿紅黑色外套的陳移除了掛在山東街與洗衣街交界附近麥花臣遊樂場鐵絲網上的一幅橫額,並將其扔到正在焚燒的垃圾桶內。警方拍攝片段及附近便利店閉路電視拍到陳的身影。

事發半年後,陳被警方上門拘捕,並搜出他涉嫌犯案時穿着的衣物。在警誡下,他承認當日與家人觀賞電影後獨自離開,其後在示威者慫恿下拆除且焚燒一幅價值約二百八十元的橫額,又應不知名人士的要求,在一家便利店購買了口罩,並分發予示威者。辯方大律師劉偉聰表明會爭議相關招認的自願性,練官遂決定展開「案中案」程序。

案件編號:區域刑事二〇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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