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指港獨議題 須達「不可行」結論
2020-10-12 00:00
楊潤雄昨在電視節目重申,被「釘牌」教師花上不少篇幅與學生談及「港獨」及香港民族黨,引導學生思維,強調教師須告知學生「港獨」不可行,「我看不到同事(教育局負責官員)跟我說,他有提過『港獨』是在香港的憲制基礎、歷史等方面,引導同學最後達致『港獨』不可行的結論。」他續稱,當局會研究坊間提出有時效性停牌及扣減薪酬等建議;當局亦考慮日後公布對較特別或嚴重個案的決定理據,以提高透明度。
教協昨批評當局指控以偏概全,身兼立法會教育界議員的副會長葉建源,強調涉事教案「觸及『港獨』不等於宣揚『港獨』」,經向相關教師查證後,發現在課堂討論時,學生有主動表明不同意香港民族黨的主張、「港獨」不可行的結論,認為當局稱教案強加「港獨」思想,學生無表達個人空間等指控並不屬實。
他續稱,兩節課堂並非「八十五分鐘講民族黨」,有教師亦加入更多影片施教,而教案觸及疆獨、藏獨等資料「無老師在課堂講過」,但未解釋為何工作紙有題目,要求學生抄寫台灣導演在金馬獎頒獎禮的台獨言論。教協今日協助涉事教師提出上訴,要求當局撤回處分及向校方道歉。
教育局回應指,任何似是而非、淡化、甚至為個別教師嚴重專業失德行為開脫的論述,都不能改變客觀事實,對教協看法極度遺憾,呼籲對方正確認識本港憲政地位,持守專業精神,維護教育人員的專業操守,包括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以免給人「師師相衞」的印象,或真心同意有關教師的做法,亦勿將個別事件無限放大,製造恐慌。如被取消教師註冊者不服當局決定,可按《教育條例》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負責處理上訴的委員會,由五名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的成員組成,因個案涉及教員註冊,最少須有三名檢定教員。經聆訊後可維持、推翻或更改上訴所針對,由常任秘書長作出的決定,並述明理由。委員團共有十一名成員,來自法律及教育界,均由特首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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