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認三罪 官明言判更生

2020-10-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網民去年十二月號召「和你shop」期間,十六歲學生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用錘破壞美心集團旗下酒樓多張桌椅吊燈後被捕,身上被搜出液態石油氣和對講機等物品,他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刑毀、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和無牌管有無線電共三罪。辯方求情時指多名師友讚揚被告非常照顧妹妹,求學努力上進,樂於助人。裁判官溫紹明決定索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等多份報告,亦明言判入更生中心較為適合,押後判刑至十月二十三日,其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辯方求情時呈上七封由被告謝浩賢及其師友等撰寫的求情信,多番指被告非常照顧十一歲妹妹,眾人亦讚揚被告成績平平但不惜放棄愛好的籃球而努力求學,為人正直善良。辯方再指被告今次犯案為一時衝動,事後深感後悔,未來會以和平合法方式表達意見。被告目前正於職訓局就讀酒店及餐飲課程,希望將來貢獻社會,助家庭擺脫經濟困難。溫官遂押後判刑,明言判入更生中心較為適合。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二時許一群黑衣示威者於新城市廣場集合,閉路電視拍攝到其後全黑衣着的被告和眾黑衣人強行進入八零一號鋪前庭,以硬物和錘子損壞一張椅子、八張桌子和三盞吊燈,其後於港鐵站A出口附近被警方制服,身上再被搜出一部對講機及兩罐液態石油氣,其中一罐連上噴火槍。

案件編號:沙田刑事 一六○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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