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竹枝堵東鐵軌 中大女生囚八月

2020-08-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大心理系女生及浸大副學士生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大埔向路軌擲竹枝,昨在粉嶺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八個月及入更生中心,同案十二歲少年則獲判十八個月保護令。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責三被告向路軌擲竹枝的行為旨在癱瘓交通,危害列車乘客安全,罪行嚴重;而二人夥同十二歲少年犯案「沒有道義,缺乏人性」,因此罪加一等。

蘇官強調,中大女生盧佩瑤及浸大副學士伍瑋浩不但「無趕十二歲男童返屋企」,更夥同男童犯案, 形容兩人「沒有道義,缺乏人性」;而向路軌擲竹枝的行為旨在癱瘓交通,危害列車乘客安全,幸得警方及鐵路人員及時制止,否則他們不會就此罷休。

辯方早前求情指,盧剛完成心理學二年級課程,過去成績一向不錯,惟近年因社會事件困擾而轉差。辯方呈上中學老師求情信,讚盧關心社會,對社會事務充滿熱誠,可惜為人衝動,用錯方式關心社會。盧坦言知錯,願意承擔罪責。伍則在浸會大學修讀中文系。

三名被告分別為二十一歲中大女生盧佩瑤、十八歲浸大副學士生伍瑋浩及十二歲少年,同被控危及他人的安全罪,指稱他們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天橋與其他不明人士,將一些竹枝擲於鐵路上,而危及或導致危及在鐵路範圍的人的安全。盧佩瑤及十二歲少年分別另被控拒捕及襲警罪。伍牽涉另一宗管有危險藥物案,控罪指他於今年六月三十日在大埔安埔路管有危險藥物,即重三點七九克的大麻。

案發當日有人於網上群組號召罷工,並呼籲市民到大埔站拋擲物品。於凌晨四時左右,警員駕車到大埔元洲仔附近,看見約有十人拿着竹枝,於是通知其他警員增援。警員到達大埔墟站至大學站的馬路,看到多名黑衣人包括三名被告,站在警員左邊將竹枝拋落路軌,另外三名黑衣人則在警員右邊手持竹枝。警員其後下車,期間有人大叫「有popo,咪X再掟」,其餘警員上前追截,黑衣人隨即逃往吐露港公路及大埔道方向。

警員捉到被告盧佩瑤的背囊後,她以右手推及抓警員,並激烈掙扎,最後被警員以警棍制服。另一警員在制服十二歲男生時則被他咬手指。警員其後在道路及鐵路上分別找到四十八及五十九支竹枝。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五〇〇〇 二〇一九及 一三八三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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