掷竹枝堵东铁轨 中大女生囚八月

2020-08-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大心理系女生及浸大副学士生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大埔向路轨掷竹枝,昨在粉岭法院分别被判入狱八个月及入更生中心,同案十二岁少年则获判十八个月保护令。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斥责三被告向路轨掷竹枝的行为旨在瘫痪交通,危害列车乘客安全,罪行严重;而二人夥同十二岁少年犯案「没有道义,缺乏人性」,因此罪加一等。

苏官强调,中大女生卢佩瑶及浸大副学士伍玮浩不但「无赶十二岁男童返屋企」,更夥同男童犯案, 形容两人「没有道义,缺乏人性」;而向路轨掷竹枝的行为旨在瘫痪交通,危害列车乘客安全,幸得警方及铁路人员及时制止,否则他们不会就此罢休。

辩方早前求情指,卢刚完成心理学二年级课程,过去成绩一向不错,惟近年因社会事件困扰而转差。辩方呈上中学老师求情信,赞卢关心社会,对社会事务充满热诚,可惜为人冲动,用错方式关心社会。卢坦言知错,愿意承担罪责。伍则在浸会大学修读中文系。

三名被告分别为二十一岁中大女生卢佩瑶、十八岁浸大副学士生伍玮浩及十二岁少年,同被控危及他人的安全罪,指称他们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天桥与其他不明人士,将一些竹枝掷于铁路上,而危及或导致危及在铁路范围的人的安全。卢佩瑶及十二岁少年分别另被控拒捕及袭警罪。伍牵涉另一宗管有危险药物案,控罪指他于今年六月三十日在大埔安埔路管有危险药物,即重三点七九克的大麻。

案发当日有人于网上群组号召罢工,并呼吁市民到大埔站抛掷物品。于凌晨四时左右,警员驾车到大埔元洲仔附近,看见约有十人拿着竹枝,于是通知其他警员增援。警员到达大埔墟站至大学站的马路,看到多名黑衣人包括三名被告,站在警员左边将竹枝抛落路轨,另外三名黑衣人则在警员右边手持竹枝。警员其后下车,期间有人大叫「有popo,咪X再掟」,其馀警员上前追截,黑衣人随即逃往吐露港公路及大埔道方向。

警员捉到被告卢佩瑶的背囊后,她以右手推及抓警员,并激烈挣扎,最后被警员以警棍制服。另一警员在制服十二岁男生时则被他咬手指。警员其后在道路及铁路上分别找到四十八及五十九支竹枝。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五〇〇〇 二〇一九及 一三八三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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