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襲警 官接納「砸界」判感化

2020-08-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十月七日屯門爆發示威衝突,一名十五歲學生否認當日下午用木錘襲擊飛虎隊員,受審後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指,雖然案情嚴重,而且被告至今也沒有悔意,法庭有理由不考慮感化令,惟感化官形容本案屬於「砸界」的情況(Borderline Case),而且被告承諾從此專注學業,不再參與任何社運,故接納建議判處他感化一年。葉官勸勉被告:「每一個人都已經畀晒機會你,其他大部分無悔意嘅,係唔會有感化。」又寄語他將來把握機會貢獻社會。

葉官判刑時引述案情,指現已年滿十六歲的被告,以一把長三十二厘米的錘仔襲擊警員,案情嚴重。

葉官亦引述更生中心報告,指責被告即使被裁定罪成後,至今仍否認指控和沒有悔意。

被告向感化官表示,當日是回家途中遇上示威活動,於是參與其中。惟葉官不接納說法,反駁他當時身上被搜出有護目鏡,過濾器等大量裝備。儘管他至今仍堅持自己無辜,但感化官接納本案情況屬於「砸界」,法庭可給予他一次機會,判處感化,並下令被告遵守宵禁令,及接受心理和精神等治療。

案件編號:屯門刑事 七○○○——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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