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筆論政】《國安法》締造和平香港

2020-07-01 00:00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香港《國安法》,這項立法最主要的目的,是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上的漏洞。但這個漏洞具體到底是甚麼呢?從最近多位泛民陣營的「精神領袖」接二連三「割席」、退休,這個一直以來的國安漏洞已不言而喻了。過去有些泛民人士經常跟外國勢力眉來眼去,去到美國白宮登堂入室,在外國議會大放厥辭「唱衰」國家和香港;他們表面上如此肆無忌憚,至於暗地裏有否與外國勢力勾結,大家都心中有數了。他們紛紛「着草」無非都是心中有鬼,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有可能干犯了《國安法》的四大範疇,因而於正式實施前「金盆洗手」,以免自己的人生從此「變得更精采」。

從全國人大堅決推動立法工作可見,《國安法》並非黎智英所說的「虎頭蛇尾」,亦沒有採納大律師公會所說的「日落條款」而將之淪為「無牙老虎」。剛好相反,中央落實《國安法》的決心堅定不移,《國安法》亦清楚列明相關罪行的刑罰,絕非「無牙」。真正「無牙」的反而是為「黑暴」撐腰打氣的外國勢力,例如美國停止向香港輸出軍事設備,此舉完全是「交功課」,沒有任何實質意義。香港只有駐軍,沒有自己的軍隊,香港政府自然沒有購買高端軍事設備的需要,而中國的軍事建設亦不依賴美國。一般人最關心的是對民用設備的出入口影響,但預料雷聲大雨點小,例如通訊設備內地也有生產,美國自願放棄香港市場不見得是明智之舉。

由於《國安法》不是「無牙老虎」,一些曾經「反中亂港」的人感到忌憚實屬正常,但他們也未免過度驚慌了。《國安法》不設追溯期,只要生效後洗心革面,從此不做任何違法事情,他們實在不用擔心。香港本地的刑事法不設追溯期,《國安法》也不設追溯期;香港沒有死刑,《國安法》也沒有死刑。可見中央兼顧了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以及法制特點,並賦予香港特區維護港區國安的執法和司法權責,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信任和支持。

《國安法》乃社會穩定繁榮和市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去年的修例風波,香港的法治、經濟和民生受到嚴重破壞。制定和落實《國安法》能止暴制亂,讓社會恢復平靜,避免青年人成為政治犧牲品。而且,有關立法可以在香港建立維護國家統一、安全和利益的有效制度,從根本上消除動亂的禍源,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趁着七一回歸紀念日,就讓香港在《國安法》的保障之下重新出發,迎接和平與光輝的未來!

陳克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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