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雜物堵路判社服令
2020-06-23 00:00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現有悔意,又稱被告的法律觀念日益增強,不會再犯,望法庭接納感化官建議,處以中度時數社服令。
二十七歲被告李晨光被控於本年二月四日在九龍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陳列發泡膠和膠欄杆佔據約九平方米,對車輛造成阻礙。他早前求情稱,不滿政府未有因應疫情封關,加上炒賣及假口罩問題,才選擇錯誤方法表達訴求,向受影響的道路使用者致歉。
案情指,二月四日晚上十時許,警方在案發地點巡邏,發現約有二十名蒙面黑衫示威者,將發泡膠及膠欄杆等物品拋出行車線,對交通造成阻塞。警員遂採取驅散行動,當截停一名十四歲學生時,被告嘗試推開警員以拉走學生,惟最終雙雙被捕。涉案學生早前獲准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半,獲撤回控罪。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四三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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