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涉外交案件應交中央管轄
2020-06-18 00:00
譚耀宗昨於機場出發前往北京前表示,暫時未見議程中有討論《港區國安法》,不清楚會否增加,亦難以評估增加議程的機會,因為須由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他亦指出,若要增加或加快立法工作,常委會法工委首先要提供條例草案,有需要就盡快開會或者加開會議。他稱暫時不清楚有關情況,只知道法工委應該正積極和全力做好有關工作,又指未收到要在七月要通過法例的通知。
他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就指,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的發言反映,絕大部分國家安全的案件將由香港特區負責執法及司法工作,相信涉及外交的案件,例如外國勢力在港干預香港事務,明顯要由中央處理。
當被問到是否有可能將犯人移交內地法院處理,譚耀宗說:「如果中央認為有這樣的必要,不應由香港法院處理,這可能都是一個選項。」他認為中央保留管轄權做法合理,亦符合《憲法》及《基本法》,不會削弱香港的司法權。
政協常委唐英年則相信,《港區國安法》作為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不可能與《基本法》有直接牴觸。
他指出,按香港現行的《逃犯條例》,本港犯人不能被送到內地,若要將疑犯移交到內地受審,有關方面要思考如何與本港現有法律相適應,與現有法例不可有直接牴觸。
另外,再有商界領袖表態支持立法。蘭桂坊集團主席盛智文昨出席一個網上論壇時表示,全球各國均有就國家安全訂定相關法例,認為《港區國安法》有助香港營造更穩定的商業環境,吸引商業投資。他提到澳門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後,當地人民如常生活,強調《港區國安法》不會影響公眾的日常生活,港人毋須擔憂。
友邦保險集團首席執行官兼總裁李源祥則在公司網頁表示,他們全力支持維護「一國兩制」的國家安全法,認為它將促進香港的和平發展、保障所有香港人的福祉。
國際特赦組織、民陣、法政匯思等八十六個組織,前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發公開信,質疑《港區國安法》不符合國際人權法律和標準,敦促常委會放棄立法。
公開信指出,《港區國安法》規管的罪行定義不清,當中可包括對政府的任何批評,並可用以打壓人民和平行使和捍衛人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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