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刑滿返港 體型消瘦露疲態
2020-06-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因涉及洗黑錢及貪污等七項罪名在美國被判囚三年,日前刑滿出獄,隨即遭遣返香港。他由美國轉機蘇黎世後於上午七時十分抵港,並在抵港後前往亞博館接受新冠病毒測試及等候檢測結果。由於其檢測結果呈陰性,故何志平可於下午約三時四十分乘坐一架私家車離開,而私家車於下午五時返回何志平位於中半山愛都大廈的寓所。現場所見,何志平體型明顯較以往消瘦,雖然戴著口罩,仍露出疲態。
現場所見,何志平身穿深色長袖裇衫及長褲,即使帶上口罩也難掩其一臉疲態,體型也明顯較以往消瘦。他離開亞博館時手持一袋物品,期間有一人打開雨傘意圖阻擋記者拍攝,並協助何志平將紅色小型行李搬上銀色私家車,何志平期後也登上私家車後座位置,私家車期後離開亞博館後往市區方向駛去。
未知是否想避開傳媒追訪,私家車於離開亞博館後高速行駛「遊花園」,途經昂船洲大橋、佐敦及九龍塘等地,至下午約五時才返回何志平位於中半山愛都大廈的寓所。惟由於私家車後座全部拉上黑色窗簾,期間何志平未有落車亦沒有回應記者的提問,故未有人見到何志平。不過據本港現時檢疫安排,所有抵港人士均須回自己居所或於檢疫中心強制檢疫十四日,故估計何志平已回自己居所以接受檢疫安排。
何志平於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卸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其後加入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擔任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他期後於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在美國被捕,紐約檢察部門指,其代表中華能源基金會期間,於二〇一四至二〇一七年間企圖透過賄賂乍得及烏干達總統,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獲取開採石油的權益。
何志平多次申請保釋但不獲批准,一直還柙候審,至二〇一九年三月被裁定七項罪名成立,判監三年和罰款四十萬美元。而其早前就此案也曾提出上訴,於今年三月審理,由於法院押後裁決,至今仍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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