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國安法」下一步要怎樣走?
2020-06-03 00:00人大近日大比數通過香港「國安法」立法決定草案,奠定立法基礎。香港社會各界除了關心條文如何制定,也關注港府能否把握「港區國安法」推出,以及疫情紓緩帶來的有利環境,有效解決社會長期以來的深層次問題,帶領香港發展再起步。
例如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就關注,「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的用字,有機會使在場的人士也觸犯法律。故此,法案條文除了要針對策劃這些暴行背後的港獨組織、本土激進分子,甚至外部勢力,配合本港現行法例,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亦必須就「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用字有仔細定義,避免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演繹與立法原意有偏差。
「港區國安法」有助香港盡快恢復社會安定,但不代表政府可就此高枕無憂。首先,港府仍有責任就《基本法》23條立法,完成憲制責任。另一方面,正如長和系創辦人李嘉誠所言,雖然「港區國安法」有助香港長遠穩定發展,港府亦有責任鞏固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以及強化國際社會的信任;箇中關鍵就是要解決社會的深層次問題,使社會穩定。
香港樓價高漲,但本地產業發展一直高度單一化,許多市民的薪金收入停滯,社會貧富差距大,以致不少基層家庭及年輕人,都感到缺乏上流機會。這些深層次問題使香港出現了許多反政府,甚至反社會的人士,容易被煽惑去破壞。
港府要回應市民訴求,盡快為香港制定長遠發展計畫,以解決本地經濟和民生的各項深層次的問題,才能真正使香港「行穩致遠」。
朱兆麟 黃展瑋(香港政治及管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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