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筆論政】落實「國安法」還看政府解說
2020-06-03 00:00上月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將保障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雖然法例具體條文仍有待確定,但全國人大的決定已說明懲治四個範圍的行為和活動,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其實,這四項罪行是「一國兩制」當中「一國」的底線,每一位支持祖國和香港的市民都應該支持,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第二個障礙是反對派的政客污名化「國安法」,散播失實的資訊,企圖令公眾對「國安法」持負面觀感。「國安法」所針對的都是極嚴重的罪行,一般奉公守法的市民絕無可能誤墮法網。再者,觀乎澳門早已為二十三條自行立法,澳門市民原本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維持不變,可見「國安法」對普羅市民而言並非甚麼洪水猛獸。
為了掃除上述兩大障礙,特區政府有必要做好「國安法」的宣傳工作,一則要向未了解清楚的市民講解清楚,二則要搶佔先機,以免反對派的虛假宣傳蠱惑人心。過去港府推動一些具爭議性的政策或法案時,往往由於解說工作不足而令民意反彈,導致相關政策或法案於最後階段被拉倒。遠的有二十三條立法,近的有去年的逃犯條例。公眾可能會有一種錯覺,以為具爭議性的政策就是不好,其實不然。具爭議性的政策通常比較複雜,需要市民多花一點時間去了解;而政府有責任去方便市民了解政策的內容,這就需要高質素和高效率的宣傳,並且能夠及時澄清失實的網絡消息,阻止不懷好意的人利用市民的一知半解來散播恐懼。雖然港府近年已努力改善宣傳技巧,但回應網絡謠言的能力和速度尚有待提升。恐懼往住源於不知情,希望政府時刻緊貼民情,做好「國安法」的解說工作。
陳克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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