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認堵路押後判刑 2020-06-02 00:00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七歲廚師李晨光(見圖)於二月初在旺角以雜物堵路,他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求情稱不滿政府未有因應疫情封關,加上炒賣及假口罩問題,才會以錯誤方法表達訴求,同時向受影響的道路使用者致歉,望法庭予以輕判。被告續准保釋至六月二十二日候判,期間法庭先為其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李晨光被控於本年二月四日,在九龍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陳列發泡膠和膠欄杆,對車輛造成阻礙。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四三六——二○二○。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跟車工涉藏伸縮棍受審 下一篇 學生藏彈簧刀表證成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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