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三成員擾立會表證成立

2020-06-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於去年三月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中,離座衝向主席及官員座位前展示標語,遭多名保安帶走,其間何涉推跌一名男保安。三人事後分別被律政司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票控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及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辯方大狀黃瑞紅爭議三名被告行使示威權是否屬於不守秩序。裁判官昨裁定控方表證成立,控辯雙方將於今日結案陳詞。

案發日當值的立法會保安許耀德、關偉強及林惠玲作供稱,事發當天鄭家朗(二十歲)發言完畢後,隨即拿出用擴音器播放國歌,何秀儀(廿一歲)及吳嘉兒(廿一歲)則戴起面具及手持示威標語,三人一同衝向主席及官員座位。其間何秀儀及鄭家朗曾大聲叫喊,吳嘉兒則曾向官員方向拋擲紙張。三名保安見狀立即上前阻止,並請三人離開會議廳。惟何俊堯裁判官看畢呈堂閉路電視片段後指:「我睇唔到邊度有掉紙落地下」。

聲稱受襲的許耀德指出,當日他上前阻止何秀儀衝向主席台,卻遭對方用左肩猛力撞向他的左肩,令他失平衡跌倒。惟何官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質疑「被告烏低咗少少,根本同你嘅膊頭都唔同水平,佢嘅左膊從來都係遠離你喎」。辯方大狀亦指出,當天何秀儀見許耀德走到她前方時,已馬上駐足不再衝前,身子後傾避開許。惟許依然出手環抱她,才令他們有身體接觸,故不能構成普通襲擊元素。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三一二——二○一九、東區傳票三三九一四至三三九一六——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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