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長治久安須接受短痛
2020-05-25 00:00
梁愛詩表示,香港法制不完善,亦無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去年發生的反修例風波令國家安全走到危險地步,她認為中央在港建立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是經過深思熟慮,合法合憲,並無違反《基本法》。而人大常委會稍後制定的法津條文,可以一字不漏在香港實施。
她又說,知道社會上會對立「港區國安法」出現負面反應,甚至可能出現較○三年《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時更大的反抗,但這已是中央預料之內。為了長治久安,她指市民需要接受短痛,如果立法和執法工作做得穩健,相信經濟會恢復。若國家安全受到危害,因而引起戰爭或叛變,對香港損害更大。
「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到,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梁愛詩認為,香港執法部門一向習慣處理治安問題,沒有處理國安問題的經驗,由中央在港設立有關機構並非不合理。至於內地機構人員會否在港執法,她相信中港部門會協調。
梁振英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亦表示,警隊在港英政府管治時設有龐大的政治部,但英國撤出管治前就被解散,過去二十三年香港都沒有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任務的部門。他認為,香港一些危害國安的行為,影響國家其他地方,香港警隊無能力處理影響全國的情況,因此要有代表國家的機構設於香港。如果特區政府的執法部門有能力應付香港情況,可授權港府部門執法,至於甚麼時候由這些部門處理則要視乎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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