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三號地招標考心思 商廈「屋頂」設計有分加

2020-05-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位置優越的中環海濱「三號用地」,將於今年稍後時間招標拍賣,或成本港身價最高的商業用地。發展局早前決定以「雙信封制」招標出售該幅土地,即並非僅考慮發展商的出價,也會考慮項目的設計質素;據了解,當局近日先後向不同諮詢架構交代當中的評分準則,可直接帶來公眾利益的設計元素,包括提供二十四小時開放的公眾休憩用地,減少市民「兜路」的園景平台設計,以及為項目每幢矮小商廈帶來具心思的「屋頂」設計,均有機會獲得「加分」,增加中標機會。因應項目的特殊性,當局更計畫首次對外邀請技術顧問,助投標小組評審,但過程中只會提供專業意見,不會參與「打分」。

政府在今年二月將「三號用地」納入賣地計畫,考慮到用地位處策略性位置,有別於慣常「價高者得」的做法,是次罕有地採用「雙信封制」審批標書時,將設計質素和價格均納入考慮之內,希望藉此選取一個最佳的設計組合。發展局近日先後向海濱事務委員會和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進一步交代其評審方式,提到將會為「三號用地」定立一套評分制度,發展商須分別提交設計和地價建議,評分比重各佔一半,兩部分合共取得最高分數才可中標。

據了解,當局在審批項目的設計部分時,將以規劃署於二○一六年為用地定立的規劃大綱作為藍本,標書先要顯示能符合綱要所要求的一些「硬指標」,例如提供二萬五千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用地,始能通過到首關;標書評審委員會繼而再根據評分機制,為每份標書所提出的設計方案「打分」,但只有可直接為公眾帶來利益的設計元素才獲「加分」。

其中,對於規劃大綱規定發展商必須提供的一些元素,如公眾休憩用地,在「做到」以外,若能進一步「做好」,為海濱帶來更蓬勃朝氣,並方便市民日後前往,如將園景平台設計得四通八達,減少市民日後「兜路」,當局認為應該作出鼓勵,發展商可額外獲得分數;針對規劃大綱內亦羅列一系列設計指引,鼓勵發展商日後提供,當局亦計畫將之納入「加分」範疇,希望藉此優化建築物的體積或形態,以及做好建築物之間分隔,確保整個發展與周遭的海濱環境配合。

至於規劃大綱未有涵蓋的一些優良設計,當局認為如可直接帶來公眾利益,以及屬於可持續發展的設計,同樣可獲「加分」。當局特別指出,「三號用地」的東面和西面發展部分,高度限制分別為十六米及五十米,將顯著矮於鄰近建築,日後可從四周商廈俯瞰,因此倘若能夠多花心思設計每一幢商廈的「屋頂」部分,以及提出一些具體建議,透過管理讓市民二十四小時能夠享用公眾休憩用地,相關設計同樣有機會獲「加分」。

為確保項目不會「走樣」,最終獲中標的發展商,於標書內承諾進行的工作,將會成為地契的一部分,確保獲得「加分」的設計元素得以落實。對於公眾是否有機會參與討論,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近日在海委會中坦言,該幅用地已放進賣地表,發展有一定逼切性,加上與鄰近海濱用地早於○七年開始規劃,倘若重新展開公眾諮詢,整個發展也會「沒完沒了」,故無意重新展開有關程序。他又指,由於涉及到政府賣地,因應採購規例,是次招標須由發展局轄下、由不同部門官員所組成的標書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批。

不過,在評審設計部分時,為了讓標書評審委員會得到較為全面的觀點,當局計畫首次從建築、規劃、城市設計及運輸管理等專業範疇,委任一些沒有直接利益衝突的代表擔任技術顧問,委員會審批過程中會聽取他們的意見,但根據當局的採購規例,他們並不能參與「打分」,只能從旁提供意見。黃偉綸說:「我們會努力找,也知道不容易找,但有信心會找得到。目前而言,這可能是最佳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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