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千萬元樓下 獲賠兩成保證金
2020-05-06 00:00(星島日報報道)內媒傳媒報道中國銀行(3988)定出「原油寶」事件處理結果,投資1000萬以下的小戶投資者或可取回20%保證金,中行自行承擔穿倉(即價格出現負數的虧損)部分,惟多數投資者對此並不買帳,包括要求全額賠償退還本金。
據內媒報道,多位投資者昨日接到中行分行來電,溝通賠償方案,工作人員表示將退還20%的保證金,但也有投資者表示中行只電話傾面談賠償方案的時間,要求投資者在今明兩日攜身分證到開戶行面談,但對於退還保證金一事並未過多提及。
可是,多數投資者對該方案不滿,現時投資者提出的解決方案有以下三種,一是指稱中行屬於欺詐行為,要求退還本金;二是要求按照4月20日晚22點的原油價格結算;三是要求按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變交易規則為允許能源期貨合約出現負值時,即4月15日的結算價來結算。
內地監管部門日前對事件表態。國務院金融委本周一召開第二十八次會議,表示要高度重視當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風險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適度性,提高專業性,尊重契約,理清責任,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
今次是金融委首次針對金融產品風險問題重點發聲,分析人士認為,該講法對應連日來中行與原油寶投資者的多次拉鋸戰,解讀為監管方冀雙方能夠尊重產品合同,承擔各自的責任。
中國銀行昨晚就「原油寶」產品客戶訴求發公告回應,指近期中行積極瞭解客戶訴求,本着法治化、市場化的原則,盡最大努力維護客戶利益,已經研究提出了回應客戶訴求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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