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停擺半年有望「破局」
2020-05-05 00:00
梁君彥指,自己作為立法會主席,有責任確保立法會能有效履行憲制責任,必須尋求解決辦法,並在三月底透過秘書處就如何解決內會的問題,尋求外間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相關意見認為,公民黨郭榮鏗主持內會主席選舉時所用的方法,不符合相關職能,現在內會主席李慧琼有權力及責任召開會議,處理積壓的工作。
梁君彥表示,立法會內會過了六個月仍未選出主席的情況並不普通,內會無法正常運作,令立法會無法履行《基本法》第七十三條所述的多項職能,特別是審議法案及附屬法例。他引用外間資深大律師意見指,在新任主席尚未選出前,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具有一般權力以處理內會的事務,但行使這些權力是受到一定的規範,亦要謹慎考慮是否行使這些權力。當中包括李慧琼作為候選人無權主持選舉,而她亦不應故意拖延新任主席的選舉,令自己可繼續擔任新會期的主席。他說已將有關法律意見交予所有內會委員參考,相信他們有集體智慧去處理選舉問題。
李慧琼表示,將按照《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所賦予的權力,在本周五召開兩次內會。早上的會議由副主席郭榮鏗主持,繼續進行內會主席選舉,下午召開特別內會會議由李慧琼主持,跟進外間資深大律師與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的法律意見,及處理其他事項。她說,希望早上的內會可盡快選出主席,根據《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她作為內會主席的任期直至新主席選出為止,有權制定議程,參考不同意見後作出有關決定。
對於民主派質疑梁君彥外聘法律意見破壞內會既有程序,李慧琼回應指,過往內會主席選舉在十五至三十分鐘內的合理時間便可完成,「大家要了解是誰先破壞傳統。」有建制派人士透露,由李慧琼主持的會議將主打處理已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尚待恢復二讀辯論的《國歌條例草案》及《二〇一九年商標(修訂)條例草案》。
郭榮鏗批評,有關法律意見「離地」,打破立法會重要傳統。他指出,每年政治形勢不同,每個立法年度重選委員會正、副主席是立法會傳統,若因未能選出主席而現任主席可繼續行使職權,建制派大可不經選舉「做足四年」,容易出現濫權情況。他提到,意見指出委員可透過傳文件處理議案,而去年《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正以傳閱方式,通過由經民聯石禮謙擔任法案委員會主席,最終令法案委員會「鬧雙胞」,質疑政府沒有吸取教訓。
郭認為,相關意見無助解決立法會的政治問題,沒有清楚理據顯示要全面採納外間法律意見,而摒棄過去六至七個月所理解的《議事規則》及法律意見。他說,不希望周五的內會出現「鬧雙胞」的情況,強調會按《議事規則》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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