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須解釋換郭官因由除疑慮

2020-04-29 00:00

區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判處將軍澳「連儂牆」中年男導遊傷人判囚四十五個月時,直斥示威者影響民生,行為與文革極端主義無異,言論引起社會各界爭議。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於本周一決定「調走」郭官,不讓郭官處理所有反修例的案件。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和資深大律師清洪回應本報查詢表示,雖然郭官同情被告處境,但並沒有因此輕判他,江樂士認為高官須解釋換郭官安排,以釋疑慮。清洪更反問,倘若郭官表明支持示威者,社會反應會否依然相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若高官要維持司法機構中立,但卻高調地作出郭官「被換走」的臨時安排,恐怕會構成反效果。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判刑合理,儘管郭官在判辭中對被告的處境深表同情,但他並沒有基於此理由而減刑,郭官顯然只希望被告了解,法庭量刑時曾考慮到他的背景,並宏觀分析事件,尤其是被告犯案的原因等等。法官分析案件背景,有助選擇適當的量刑準則決定刑期。就本案以言,郭官採取六年為量刑起點,僅較區院最高可判處的七年刑期,低了一年,反映郭官抱持嚴肅態度處理本案,最終考慮被告其他求情因素,以及認罪扣減,才將刑期下調至三年九個月。江樂士形容,「判刑是一門藝術,並非科學」,每位法官都有其判刑風格和特色。他認為郭官已細心綜合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合理的判刑。

對於司法機構解釋郭官臨時「被換走」安排,乃因社會上對郭官的判刑理由有爭議,臨時改由首席區域法官高勁修親自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江樂士認為,公眾應尊重高官的決定,但他期望高官能早日詳細解釋安排因由,釋除公眾疑慮。

資深大律師清洪亦同意郭官判處的刑期恰當,法官跟普通人一樣,有權就社會事件發表意見或表明政治立場,至於他應否公開發表言論則是另一個議題。儘管郭官在判辭中對被告深表同情,但入獄四十五個月絕對不能稱得上為輕判。清洪反問,倘若郭官在判辭中明言支持示威者,泛民的反應會否截然不同,雖然以往法官曾因為其經歷被邀請「避席」,但法官因為公開表明政治立場而被臨時掉換可是司法界史上首次。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應在內庭以警誡方式處理事件,但他直接高調地撤換郭官,即使他的原意是確保司法機構中立,但有機會惹來反效果。湯家驊指,法官根據雙方大狀陳辭內容,在判辭中立分析案件的情況並非少見。惟司法機構高調因法官的政治傾向和個人立場,宣布調配安排,屬罕見情況。湯家驊不排除調配安排有「弦外之音,暗示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場,就會被調走,對部分法官或許構成壓力」。高官調走郭官,本意為保持司法機構中立,但恐怕會構成反效果。

有言論指相關調動是司法機構「屈服」於社會及媒體的輿論,亦有人質疑郭官未經任何公平公開的機制下被調走,或會存在司法不公,令郭官蒙上「犯錯」的污名,究竟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有否介入此行政調配安排等,本報向司法機構作出連串的提問,但司法機構發言人僅回覆稱,「編排案件是由有關法院領導負責」,即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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