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認管有伸縮棍丫叉彈匣

2020-04-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大批示威者去年七月二十七日發起遊行,三名年輕男子在附近被截停,並搜出伸縮棍、丫叉及彈匣等物品,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三罪,其中一名銷售顧問因本案承受極大心理壓力,上周曾服食超過五十粒安眠藥自殺,經搶救後回復清醒,日前方獲醫生批准出院應訊。裁判官聽取辯方求情陳詞後,下令索取背景、勞教所、更生中心等一系列報告後判刑,其間各被告須還柙。

辯方大律師石書銘等人呈上多封求情信,稱三名被告平日積極參與義工服務,及時坦承認罪,案發後相當後悔,曾還柙十一天,已嘗到失去自由的滋味。辯方強調涉案雷射筆非致命,更非針對警方、丫叉及鐵珠不是用作傷害他人,加上三人被截查時並非身處衝突現場,無證據顯示他們參與示威,冀法庭給予機會改過。

任職銷售顧問的翁偉成(二十六歲)、任職文員的朱梓雲(二十四歲)、任職廚師的朱俊愷(十九歲),各被控在去年七月二十七日在元朗朗樂路分別攜有一支伸縮棍;一支丫叉、一袋鐵珠、一把摺合式萬用刀;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一個已上膛彈匣、兩個未上膛彈匣、一包BB彈。警誡下,三人保持緘默,錄影會面始承認丫叉送給友人、企以鐵珠玩「手指足球」等等。

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三四三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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