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生刑毁警總認罪候懲
2020-04-23 00:00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日塗污外牆只是希望表達想法,但他明白自己的手段並不正確,在事件中已吸取到教訓。就讀媒體相關學科的他希望畢業後從事新聞工作,他出於關心社會才參與示威活動。辯方又呈上由被告中學老師及大學室友撰寫的求情信,力證被告並非壞少年,希望裁判官能輕判罰款了事。惟何俊堯裁判官已明言罰款並不適合。
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十九歲被告王愷銘,身穿黃色雨衣,戴着透明眼罩、黃色頭盔、手套及面罩,從示威人群中走到警總正門前方,並用白色漆油在外牆噴寫「condom」及「con」,他事後解釋,因顏料不足而未能寫完第二個字。被告犯案過程被一段網上影片所拍。控方表示,外牆的維修費用為港幣一千二百元。
警方展開調查,在警總的閉路電視及警員的攝錄片段中,發現被告當日下午曾在示威人群中出現,並證實被告當日事發前後均在灣仔駱克道一家七.十一便利店,以現金、八達通及銀行卡消費。被告於去年七月十八日遭警方登門拘捕,他在警誡供詞及錄影會面中,承認當日與朋友一同參與示威,並塗污警總外牆,以諷刺警方被用完即棄。
被告王愷銘現正就讀恒生大學融合媒體及傳播科技學系二年級,無案底記錄。被告另涉及去年六月十二日一宗非法集結案將在六月十七日再訊。
案件編號:六五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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