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生刑毁警总认罪候惩
2020-04-23 00:00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当日涂污外墙只是希望表达想法,但他明白自己的手段并不正确,在事件中已吸取到教训。就读媒体相关学科的他希望毕业后从事新闻工作,他出于关心社会才参与示威活动。辩方又呈上由被告中学老师及大学室友撰写的求情信,力证被告并非坏少年,希望裁判官能轻判罚款了事。惟何俊尧裁判官已明言罚款并不适合。
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十九岁被告王恺铭,身穿黄色雨衣,戴着透明眼罩、黄色头盔、手套及面罩,从示威人群中走到警总正门前方,并用白色漆油在外墙喷写「condom」及「con」,他事后解释,因颜料不足而未能写完第二个字。被告犯案过程被一段网上影片所拍。控方表示,外墙的维修费用为港币一千二百元。
警方展开调查,在警总的闭路电视及警员的摄录片段中,发现被告当日下午曾在示威人群中出现,并证实被告当日事发前后均在湾仔骆克道一家七.十一便利店,以现金、八达通及银行卡消费。被告于去年七月十八日遭警方登门拘捕,他在警诫供词及录影会面中,承认当日与朋友一同参与示威,并涂污警总外墙,以讽刺警方被用完即弃。
被告王恺铭现正就读恒生大学融合媒体及传播科技学系二年级,无案底记录。被告另涉及去年六月十二日一宗非法集结案将在六月十七日再讯。
案件编号:六五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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