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堵漏洞 指定首三月計算
2020-04-15 00:00
政府昨日正式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申請撥款,包括申請額外一千二百多億元注入「防疫抗疫基金」、三十五億元注入社署綜援計畫,資助失業者及放寬資產限制後會申請綜援的家庭,同時將「中小企融資擔保計畫」百分百擔保信貸保證金額,增加至五百億元。
林鄭月娥昨指,推出「保就業」為希望僱主在補助期間,不用解僱員工,由於工資補貼會以今年一月至三月其中一個月作計算基礎,相信待企業業務有起息時,可聘請更多人,包括聘用早前已解僱的員工。
計畫須由僱主申請,曾為僱員作強積金下的集成信託計畫供款,或有設立職業退休計畫的僱主,都可參加計畫。換言之,沒有強積金戶口以及六十五歲或以上已提取強積金的人士,都不會受惠。她指,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措施,已盡最大努力擴大涵蓋面,處理飲食業、運輸業等涉及不少員工無供強積金的行業。
「保就業」計畫公布時,容許僱主以一至四月選定其中一個指定月份,以當月員工人數和薪酬作計算基礎,而工會和議員都批評,有僱主會在四月申請前「做手腳」。政府昨日修改安排,堵塞漏洞,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指,社會有聲音怕「舞高弄低」,故調整為一至三月作指定月份,並規定以三月的員工數目作計算,之後第一期補貼,會以指定月份申領工資補貼總額計,又不得少於三月份的僱員人數數。參加僱主亦要遵守兩大原則,接受補貼期間不能裁員,而所有補貼全數用於員工。
不過,不論僱主及僱員都對計畫仍存有不少疑問,記者在會上以坊間疑問查詢,惟羅致光形容記者提出的情景題「奇形怪狀」。其中,對於僱主申請資助後,如繼續要求僱員放無薪假,又或以減薪前金額申請資助,但以減薪後金額出糧,更甚僅以政府資助部分出糧,僱主不付一分一毫,羅致光直言「這些我們不管」,計畫「不對人名只對人數」,只要遵守兩大原則就可。
至於若僱主參加計畫後,解僱人工較高的員工,改請人工較低的人,他就指僱該公司應會結業,因低層員工不能完成中高層員工的工作,同時勞資關係會轉差。
羅致光預計計畫推出後勞資糾紛會增加,但若政府要進行相關規管,計畫不能在短時間內推出。如僱主違反承諾,又或取得資助後結業,他指政府會追回款項,至於會否有其他罰則,詳情會再作公布。他謂一定會公布僱主申請了多少錢,以多少僱員數目申請,稱「社會人士、網民和工會等都可睇到,用公民社會監察」。惟僱員未必知悉僱主以甚麼基準申請,不知資助有否減少。
羅指,五月底前開始接受申請,六月會發出第一期六至八月的補貼,「第二期以哪一個月作指定月份、哪一個月作員工數目統計,會再視經濟及疫情發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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