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虛報隔離住址 外賣員判監三月
2020-03-31 00:00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成見恭介(三十一歲)透露自己曾離婚,依靠送外賣維生,自十九歲起患抑鬱症,持續於青山醫院接受治療。他解釋出境是為了「探契媽個女」,現時已知錯,希望「交吓罰款,當庭釋放啦」。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稱,縱使被告的新型肺炎檢驗結果呈陰性,無散播病毒,惟病毒有潛伏期,未經詳細檢驗並不能確保無受感染。蘇官續斥被告一開始無打算配合政策,行為自私,罔顧社會安全,或使醫護人員的努力徒勞無功,故以四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上周一度否認控罪,僅給予四分之一刑期扣減,判囚三個月。
持香港身分證的成見恭介被控於今年三月八日在深圳灣口岸港方岸區入境大堂在與獲授權人員,即註冊護士執行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明知地向該人員提供在要項上的虛假資料,即接受檢疫的地址。
案情指,有關政策於今年二月八日生效,被告於本月八日入境並填寫強制檢疫表格,指自己將於元朗一間青年旅館接受十四日隔離,隨即有護士向其解釋強制檢疫令的內容。兩日後,被告於深圳灣離境大堂遭截停,被送往西貢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接受隔離。被告警誡下始認犯事,解釋自己居無定所,兩年前開始露宿元朗街頭,為免被送往隔離營而填假地址。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五八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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