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灣石屋藏彈案三青年還柙候訊
2020-03-29 00:00
三名被告依次為二十歲蔡康橋,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園藝科三年級生:二十三歲鍾浩軒,香港知專設計學院攝影科二年級生;二十三歲林嘉勤,報稱無業,但在庭上透露林曾任職海洋公園客戶服務員,在疫情影響而被停工。錢禮主任裁判官指案件嚴重亦有其他疑犯在逃,故拒絕三人的保釋申請,鍾及林則保留八天覆核保釋申請權利。
三人被控於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於香港柴灣龍躍徑近黑角頭一間棄置屋內,管有彈藥,即十發子彈、二百四十九粒9X19毫米彈頭、五百一十一粒混合款式彈殼,而三人均沒有持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
三名被告由囚車押離法院時,有聲援女子站在囚車前,大字型伸出雙手阻止囚車離去,在場戒備的警員立即趨前干涉,亦有一名孭背囊女子欲上前阻撓囚車駛走,八名警員築成人牆分隔,該兩名聲援女子無奈離去。
另外,昨晨十時二十分,有園藝工於富景花園一座對開花槽打掃時,赫見一支懷疑長槍及鉛彈棄置花槽內,通知當值保安報案,警方封鎖現場調查,經初步檢驗氣槍長約一點二米,相信能量超過兩焦耳,超出法例的標準。
現場與龍躍徑搗破的石屋軍火「山寨廠」僅一街之隔,其中姓鍾被告居住上址,警方調查後不排除有人得知同黨惹官非後,圖逃脫罪行將氣槍及一批鉛彈棄置,案件列作發現彈藥,由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綜合跟進。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四八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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