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經理涉噴黑橫額襲警長提訊
2020-03-28 00:00
持有香港身分證的四十九歲台灣籍跨國公司人事部經理黃麟傑,被控於去年九月三十日在香港仔警署外非法用黑色噴漆損壞兩幅橫額及襲擊警署警長X。控方需時翻查閉路電視記錄、檢驗被告筆迹,並調查被告疑另涉的三宗同類案件,故申請押後案件至五月二十二日獲批。
另四十一歲任文員的廖德輝,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他於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銅鑼灣怡和街英光大廈地下外襲擊警員一零八二四。據知,案發時有人從後踢向涉案警員。辯方獲准押後案件至五月八日答辯,以待索取法律意見。
現年二十五歲的裝修工梁彥中則被控於同日在荃灣梨木樹邨葵樹樓一單位內,管有一個指節套、一枝重力操作鋼棒、兩個彈叉、一個彈射器、三袋玻璃及金屬彈珠。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本案押後至四月二十四日,其間檢驗三部無線對講機。
而二十六歲設計師邱俊軒,則被控於同日在北角丹拿花園二座一單位內管有彈叉、彈射器、彈叉或彈射器組件、多顆彈珠,以及無牌管有一個BAOFENG牌子UV-5RE型號的無線電通訊機。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四月二十七日,以便索閱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
據悉,警方根據線報,懷疑被告與一宗非法集結案有關,故登門調查,搜出上述物品。上述四案的被告均准以現金二千至一萬元擔保、其間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及居於報稱地址。
另外,報稱為學生的梁文輝(二十三歲)被控於去年十月一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執行職務的偵緝男警員九六七四賴信安。控方透露梁涉嫌將一個垃圾桶扔向賴,事件中無人受傷。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五月八日轉往西九龍法院再訊,以便索取法律意見,其間梁准以現金一千元續保。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三三六、三三九、三四○、三四三、三九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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