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兇殺案】兩被告分判謀殺誤殺罪成

2019-11-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歲Wargame發燒友疑被兩名結怨野戰團友帶到五桂山上置之死地並棄屍荒野,兩男否認一項謀殺罪,七名男士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八小時後,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被告嚴汝衡謀殺罪脫,但一致裁定誤殺罪成,而在自辯其間承認襲擊死者致其呼吸停止的被告周正賢,則被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案件押後至今午求情及判刑。

二十三歲被告周正賢出庭自辯時曾指,他於一三年認識二十歲死者郭葦諾,並形容死者性格火爆,又指死者一直轉售野戰裝備,但行為不老實並「呃人錢」,自己亦曾因向死者購買野戰裝備而蝕錢約五千元,亦試過向死者購買不能運作的無線對講機。被告周正賢便與二十九歲首被告嚴汝衡決定約死者去行夜山及玩Wargame,順道傾談解決糾紛,並指二人沒有想過要毆打或殺害死者。

周於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獨自在山上躲於草叢中等候,當嚴帶死者上山後便就糾紛開始傾談,死者則發脾氣並說:「我無賣過啲假嘢畀Benard(次被告周正賢)」,死者便想向嚴揮拳,周便現身阻止。三人糾纏下死者突然拿出氣槍、彈匣、掃把及鐵通等物件襲擊二人,周承認自己曾搶走死者身上的鐵通還擊,以鐵通打了死者頭部一下,亦利用死者手上物品反打死者數下,直至死者說:「大佬對唔住,唔好再打啦」。

周指他先叫嚴離開並與他人會合,但周及後卻發現死者已沒有呼吸,「都唔知點做好,呆咗一呆」,一心認為死者已死亡,故沒有想過用任何方法救醒死者,最後决定用米袋笠着死者頭部,把死者拉至梯田,並把鐵通、摺刀、氣槍等物品拋下山,到公廁梳洗洗掉血迹。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四九——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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