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年認警署外牆塗鴉候懲

2019-11-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上月初就讀中二的十二歲少年,在旺角警署及港鐵太子站外牆噴上辱罵字句,「死黑警全家俾狗X」,以及「天滅」和「Free HK」,便衣警目睹後尾隨至寓所,待翌晨出門時拘捕他,控以兩項刑事損毀罪,成近五個月反修例風波中最年輕的被告,昨於西九龍法院少年庭承認因衝動犯案,事後已深感後悔。裁判官決定先索閱福利官報告及感化報告,押後至下月十九日判刑,其間被告續准擔保。

被告父親、祖母、祖父、中學副校長及社工昨亦到場支持。辯方大律師林凱依求情時透露,被告自小父母離異,故由祖母「一手一腳湊大」。家人與師長均在求情信表示,雖被告學業成績平平,但其本性善良、樂於助人,除會幫忙做家務及照顧祖母外,平日亦積極參與課外活動,喜愛打籃球及舞龍。林大狀感歎謂,被告犯案時年僅十二歲,受外界影響,沒有理性分析後果,未能按耐住衝動犯事。

林大狀形容被告是次上了寶貴一課,羈留警署一晚後,已反思己過、明白罪行嚴重,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現除到警署報到外,已不敢外出,亦停止打籃球及舞龍。其家人也承諾日後會嚴加管教,盼法庭判處照顧及保護令,免留案底。十二歲的被告被指於今年十月三日,以黑色噴漆損毀旺角警署及港鐵太子站B1出口的外牆。

案情指,當晚約晚上七時半,蒙面的被告先後在旺角警署及太子站,以黑色噴漆寫上「死黑警全家俾狗X」及「天滅 Free HK」,警員其後尾隨被告至其住宅。被告翌晨下樓準備上學時,遭警方攔截拘捕。警方其後在其住所搜獲涉案的黑色噴漆及案發時身穿的衣物。警誡供詞及錄影會面下,被告承認單獨犯案,感到後悔。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七○○○二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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