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經理假學歷受聘判社服令
2019-07-12 00:00
辯方求情指,五十八歲被告黃國樑的前同事讚揚他是名好僱員,他只是出於家庭經濟壓力而犯案,事後已深感後悔,望法庭考慮其即時認罪,省卻法庭審訊時間,予以輕判。
案情指,被告一七年初透過求職網,向地球之友申請綠色融資工作項目主任,而該職位要求面試者須擁有金融或經濟背景。被告之後成功進入第二輪面試,其時行政總裁認為被告的資歷遠超過職位要求,遂舉薦他任企業社會責任部主管,被告在同年五月四日成功獲聘為助理經理一職,月薪逾三萬元。
惟地球之友之後發現,浸會大學並無開設經濟碩士課程,校方沒有被告的入學記錄;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亦不設附屬會籍,亦沒有被告的會員記錄。他在翌年五月離職,獲聘期間受薪近四十萬元。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八八七——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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