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前財務官涉虧空不止2300萬
2019-06-21 00:00
四十四歲被告劉家豪,被控於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至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期間,偷取味千中國二千三百多萬元財產。控方指,味千拉麵公司需要翻查被告任職六年間的帳目,由於涉及工作量龐大,仍需時調查,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控方又透露,被盜取的金額或不止二千三百萬,不排除案件將於更高級別的法院審理。
翻查資料,劉家豪早於〇八年出任味千財務總監,翌年更兼任公司秘書,惟去年十二月已遭革職。味千集團等三家公司於本年三月中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劉家豪將被盜公款給予一名女子,並購入元朗兩幢獨立屋,味千遂要求法庭頒令劉賠償款項及共逾三千三百一十四萬元的已支薪金,並下令沽出獨立屋以償還味千集團。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六六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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