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通過《防網絡操縱法》 發假訊息最高囚十年

2019-05-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新加坡國會周三通過具爭議性的反假訊息法案,使政府有權要求個人或網絡平台,更正或撤下對公共利益造成負面影響的假新聞。根據新法,不願遵守指示的網上平台可被判罰款最高一百萬坡元(五百七十五萬港元)。此外,惡意散播假訊息,企圖損害公共利益的個人也可被判坐牢長達十年,罰款最高十萬坡元。反對黨議員擔憂新法引發寒蟬效應,網絡巨擘Google批評,新法例會損害創新。

經過兩天累計超過十三小時的馬拉松式辯論,獅城國會周三以七十二票贊成、九票反對、三票棄權,三讀通過《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將於幾星期內生效。反對票全部來自反對黨議員。新法例禁止個人或企業向新加坡網民傳播虛假訊息。當局有權下令facebook、Twitter、Google等社交媒體平台和新聞網站,在當局認為有誤的貼文旁邊放置警告,甚至刪除訊息。不願遵守指示的網絡平台可被判罰款高達一百萬坡元。惡意散播假訊息、企圖損害公共利益的個人,可被判坐牢長達十年,罰款最高十萬坡元(約五十七萬五千港元)。

為落實該法案,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下屬的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將專設辦事處,在出現假訊息時為相關領域的部長提供技術諮詢,確保不同政府部門應對假訊息時行動一致,並監督科技公司是否落實部長發出的更正或撤銷假訊息指示,以遏制網絡假訊息的傳播。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在國會說,政府將同科技公司合作制定相關行業守則,包括要求網絡平台進行身分驗證,防止人們濫用帳號,確保政治廣告來源透明以及優先呈現可信內容。

當局稱法案是為了保護公眾免受假新聞侵害,但是批評人士說,它對公民自由構成了嚴重的威脅。最大反對黨工人黨議員認為,法案將造成寒蟬效應,抑制言論自由,並認為應把判斷訊息真偽的權力交予法庭而不是政府部長。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及東南亞地區分部主任林偉說,新法「給幾乎允許政府擁不受約束的權力來審查異議言論,法規甚至沒有定義何謂真或假,更令人擔心的,何謂誤導」。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分部副主任羅伯遜形容新法是「新加坡老百姓網上言論自由的災難」。

Google一名發言人昨日說:「假新聞是具挑戰性的問題,我們現正努力處理。但我們仍關注這項新法例會損害數碼資訊行業的創新和發展。」Google和facebook認為這項新法例在決定真假新聞方面,賦予新加坡政府過大權力。新加坡正擴展高科技行業,游說許多頂尖科技公司到新加坡設立地區辦事處及設立重要設施。Google、Twitter、facebook已在獅城設立亞太區總部,facebook去年宣布投資超過十億美元,在獅城設立其亞洲首個數據中心,約在二〇二二年運作。

獅城官員堅稱,為阻止不實訊息流傳,新法規實屬必要,否則社會恐遭分化,各機構的信用也將受損。至於對學術研究的影響,教育部長王乙康表示,凡沒有造假、不刻意傷害社會大眾的學術研究,均不會是假訊息法案的目標,這項法案關注的是事實陳述,不涵蓋觀點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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