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夫婦殺保護鳥 罰1800小時社服令 2019-04-18 00:00 上海崇明島東灘鳥類保護區。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報道)因捕殺了上千隻野鳥,上海崇明島一對農村夫婦被要求近兩千小時「社會服務令」。兩人去年被捕後分別被判刑七個月和緩刑,但因無法支付高達五十萬元的民事賠償,政府要求兩人在兩年內提供一千八百個小時的公益服務,包括拆除捕鳥網、張貼標語等。這也成為了上海使用公益勞動補償受損生態資源恢復的首個案例。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交通部台諜案 前高官減刑出獄 下一篇 台灣首富郭台銘 參加國民黨總統初選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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