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免實習 醫委會今商兩方案

2019-04-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醫委會今日將討論海外專科醫生回港行醫時,能否免去半年實習安排。據悉,主要有兩個方案,一是海外醫生在公立醫院執業滿三年,並通過執業資格試便可豁免半年實習,另一就是通過執業試後捆綁在公院行醫五年。有醫委會成員傾向支持後者,認為公立醫院人手短缺,能夠延長海外醫生在公院工作,有效紓緩人手荒問題。病人組織則認為五年方案不具吸引力,建議限制定於三年。

現時若具專科資格的海外醫生,透過有限度註冊來港行醫時,須要到公立醫院實習半年,有聲音認為實習期打擊海外醫生來港意欲,建議豁免。

掌管相關規定的醫委會今午開會討論,據悉醫委會主要討論兩個方案,第一是海外醫生在公院執業滿三年,並通過執業資格試便不用實習半年,另一便是通過考試後須強制留在公院工作五年。

醫委會三十二名委員中,七名是醫學會選出的委員。醫學會昨晚亦有討論方案,身兼醫委會成員的醫學會義務秘書楊協和指,自己較支持五年方案,甚至愈長愈好,因為可以減輕公立醫院人手短缺問題,反指三年方案時間太短,成效不彰,三年後海外醫生便可到私人市場執業。

醫委會業外委員陳永佳則認為,海外專科醫生通過執業試後,在醫管局工作三年便可獲得執業資格。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則稱,通過執業資格試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如在公立醫院工作滿三年便可豁免實習要求,對現時欲來港工作的海外醫生更具吸引力。至於五年方案,社協認為海外醫生前後可能要留在公立醫院八年,方案不具吸引力,亦可能因一直未有正式註冊 (full registration),令他們和其他本地醫生的待遇及晉升機會有差異,因而感到不公平,影響回流決定。

社協表示,醫生團體辯稱這要求可令海外醫生留在醫管局更長時間,紓緩公立醫院人手緊絀,但此舉根本是窒礙醫生回流,無助增加人手。

社協引述政府資料指,八名非本地培訓醫生在通過執業試及正式註冊後,有六名繼續在公立醫院服務,可見在現時沒有明文規定捆綁年期下,大多數也傾向留在公立醫院,因此規定捆綁年期是不必要的,也會窒礙海外醫生來港。

醫委會今日討論方案,並由主席劉允怡決定是否即場投票通過。《醫生註冊條例》第 4(2)條規定,醫委會會議的法定開會人數為十三名委員。

有醫委會成員補充,只要在席的一半委員支持,表決便予以通過。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