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撞車禍致司機跌癱 九巴女車長否認危駕

2019-01-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八月在荃灣路天橋發生男子飛墮天橋的恐怖車禍,當時警車駛到橋上調查兩輛私家車輕微相撞的事件時,一架雙層九巴突然猛撞警車引致多車連環碰撞,年僅廿三歲的私家車男司機被撞至飛墮高十四米的架空天橋後撞到地面的停置車輛,再飛彈到該車尾箱以致滿身鮮血與多處骨折,其後證實下身癱瘓。九巴女車長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女車長在錄影會面時聲稱她駕駛巴士時在前方看到強光後才見到警車,故未能及時煞車,令巴士左前方撞到警車車尾,才引致多車連環相撞。

控方指於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凌晨時分,劉卓彥(現年二十四歲)駕駛黑色私家車與另一私家車相撞,該事件沒有人受傷,而當時電召輕型貨車拖車到場並閃着警示燈,警車亦到場調查。身為車長的女被告林瑞慈(現年四十七歲)駕駛N368通宵線九巴撞到警車車尾,然後令警車、拖車及兩架私家車相撞,劉卓彥因此飛墮落高十四米的天橋下,位於荃灣永德街的臨時地盤內的一輛汽車上,令其滿身鮮血及身上多處骨折,該汽車的後車擋風玻璃、車尾箱及車尾全部損毀。劉卓彥送院後發現身體多處骨折及血腫,臨牀證實有長期性脊髓神經功能缺損,造成不完整性的下身癱瘓。

女被告林瑞慈在錄影會面時聲稱她駕駛巴士時突然在前方看到強光,初步估計「強光」來自拖車的警示燈,該強光影響其視野範圍。惟當警員問她「啲光點刺眼法?」林便開始張口結舌,然後說:「唔答」,再解釋指自己「揸車咁多年,未試過見到咁刺眼嘅強光」,「好似電筒近距離射入眼咁樣,無閃過」,但林承認自己在案發時沒有減速或煞車,並相信「強光」是來自拖車警示燈。林亦補充指案發當時警方沒有設置路障或「雪糕筒」,警車亦沒有開其紅藍色警示燈,「都無示意駕駛者唔好行住」。林指「希望警察查下拖車強光的watt數(瓦數)有無超標,希望還我小小嘅公道」。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二一——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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