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撞车祸致司机跌瘫 九巴女车长否认危驾

2019-01-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八月在荃湾路天桥发生男子飞堕天桥的恐怖车祸,当时警车驶到桥上调查两辆私家车轻微相撞的事件时,一架双层九巴突然猛撞警车引致多车连环碰撞,年仅廿三岁的私家车男司机被撞至飞堕高十四米的架空天桥后撞到地面的停置车辆,再飞弹到该车尾箱以致满身鲜血与多处骨折,其后证实下身瘫痪。九巴女车长否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昨于区域法院开审,女车长在录影会面时声称她驾驶巴士时在前方看到强光后才见到警车,故未能及时煞车,令巴士左前方撞到警车车尾,才引致多车连环相撞。

控方指于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凌晨时分,刘卓彦(现年二十四岁)驾驶黑色私家车与另一私家车相撞,该事件没有人受伤,而当时电召轻型货车拖车到场并闪着警示灯,警车亦到场调查。身为车长的女被告林瑞慈(现年四十七岁)驾驶N368通宵线九巴撞到警车车尾,然后令警车、拖车及两架私家车相撞,刘卓彦因此飞堕落高十四米的天桥下,位于荃湾永德街的临时地盘内的一辆汽车上,令其满身鲜血及身上多处骨折,该汽车的后车挡风玻璃、车尾箱及车尾全部损毁。刘卓彦送院后发现身体多处骨折及血肿,临牀证实有长期性脊髓神经功能缺损,造成不完整性的下身瘫痪。

女被告林瑞慈在录影会面时声称她驾驶巴士时突然在前方看到强光,初步估计「强光」来自拖车的警示灯,该强光影响其视野范围。惟当警员问她「啲光点刺眼法?」林便开始张口结舌,然后说:「唔答」,再解释指自己「揸车咁多年,未试过见到咁刺眼嘅强光」,「好似电筒近距离射入眼咁样,无闪过」,但林承认自己在案发时没有减速或煞车,并相信「强光」是来自拖车警示灯。林亦补充指案发当时警方没有设置路障或「雪糕筒」,警车亦没有开其红蓝色警示灯,「都无示意驾驶者唔好行住」。林指「希望警察查下拖车强光的watt数(瓦数)有无超标,希望还我小小嘅公道」。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二二一——二〇一八。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