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庭上擲硬幣表證成立

2019-01-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歲前廣華醫院病人女助理涉於去年六月二十日在高等法院,向三名上訴庭法官座席方向投擲共值七毫的三個硬幣,雖然硬幣沒有擲中任何人,但涉嫌罔顧女保安員的安危而令其受驚。婦人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審訊,女保安員指當時聽到「嘰哩呱啦」的聲音,並指「聽到聲已經驚,望到地下幾個銀仔都驚,係硬物嚟」,被告反問:「見到毫子唔係應該先唔驚咩」,女保安員反駁指:「你有無聽過一粒黃豆都可以掟死人㗎,我唔知你會唔會掟更重嘅嘢,對我人身有威脅」。香淑嫻裁判官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三裁決。

被告賴容自辯表示,自己一年間一直寫信予首席法官但杳無音信,故在案發當天有計畫地到高等法院潘兆童法官主理的法庭,當時賴容到庭欲發言時,潘官便下令休庭,賴憶述自己離庭後「開始有好多保安跟住我,我覺得好煩擾,所以亂咁走,走咗去四樓四號庭」,去到第四庭才計畫「掟嘢行為」。賴指涉案女保安員朱肖雲一直在庭監視她,「我好嬲咁攞銀仔,我唔想傷人嘅,我就用毫子囉,見到個方向無人,就向空隙掟銀」。賴在控方盤問下澄清自己並不是向法官方向投擲銀仔,更指「如果我要掟法官一定掟得中㗎,三個銀仔掟三個人」,但賴承認自己曾在庭內突然站立並投擲三枚包括一個五毫和兩個一毫的硬幣。

女保安員朱肖雲供稱,知道被告掟銀後感到詫異,「如果掟到我點算呢,咁近,好彩掟我唔到,個銀仔喺正我凳底喎,驚㗎」,但當日目睹案發經過的高級保安員李有祥則稱:「我見到(賴容)攞啲嘢出嚟擲向法官位置,之後聽到硬物撞擊嘅聲音,有無掟中保安員我就唔確定」。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五一七——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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