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奪命事故 病人抽肝組織亡
2019-01-15 00:00
一名六十歲男病人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因氣促到北大嶼山醫院急症室求醫,同日晚上被轉送到瑪嘉烈醫院內科病房接受治理,其後因呼吸系統衰竭被轉送到深切治療部,需要使用呼吸機及「人工肺」治療,並診斷為社區性抗藥性金黃葡萄球菌壞死性肺炎。
直至本月三日,深切治療部醫生安排病人接受電腦掃描,報告顯示病人有氣胸,肝臟多處出現早期膿腫,並有深層靜脈血栓,遂處方抗凝血藥,每日為病人注射。病人的肝酵素上周三起上升,深切治療部與腸胃內科商討對策,內科醫生建議為病人抽取活肝組織化驗,以排除病人受細菌、真菌或黴菌感染的可能性。
同日下午三時,深切治療部如常為病人注射抗凝血藥,而內科醫生在兩小時後為病人抽取活肝組織作化驗,但一般而言抽取活肝組織前最少二十四小時,應該停止注射抗凝血藥。病人當晚八時許開始出現失血性休克,醫護人員為他輸血及加強強心藥物。腹部電腦掃描造影顯示病人的腹膜大量積血及右肝葉出血,醫院先後三次為病人進行止血手術及程序,病人延至上周六清晨五時左右,心臟停頓,最終不治。
瑪嘉烈醫院表示,對事件感到十分難過,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盡力為家屬提供協助。發言人指,已通報醫管局,並會詳細調查事件經過,作出改善建議,將於八個星期內向醫管局呈交報告,有關個案亦已呈報死因裁判官跟進。
外科專科醫生陳偉強認為,病人有深層靜脈血栓情況,若暫停注射抗凝血藥,亦有機會導致其他併發症;但若抗凝血藥劑量過多,亦會增加抽取活肝組織時出血風險。他強調,有部分抗凝血藥可以透過驗血測試出血風險,因此進行抽取活肝組織前,醫生必須審視凝血指標(INR),抽取組織若非逼切,應先確保病人病情穩定才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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