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起飛腳踢人表證成立
2018-08-15 00:00
案中事主劉必泉作供稱,當日他在立法會大樓外的示威區,看見被告梁國雄正向立法會大樓走去,當時兩人相隔十多米,突然轉入示威區向自己走近,二人之間有人手持板塊遮擋其視線(從呈堂片段得知板塊乃橫額),梁趁機從下向其右腳腳踝「踢一腳」後逃去。
此時,李官直指劉因帶有口音,他只能聽懂六七成,要「估估下」及靠主控官覆述其作供的做法不公平。劉遂以普通話重新宣誓及作供,惟劉不時情緒激動,交替以廣東話及普通話作供,需李官一再提醒以普通話作供。辯方大律師郭憬憲盤問時指,既然右腳被踢痛楚難堪,為何將左腳予醫生驗傷時,劉細閱醫療報告後,攤手搖頭作不解狀,表示「答唔到」,郭直斥劉「作古仔都作錯」。
辯方盤問另一成員潘來有是否剛與劉一起用膳時,潘回答「是」,並承認兩人有傾過「少少案情」,辯方質疑其合法性時,潘指自己是普通市民,甚麼也不懂。潘稱梁國雄踢到劉的右腳,隨即更正為左腳,辯方作出質疑,潘再次犯錯,指出「長毛用右腳踢到劉必泉右腳,啊,左腳」,惹來哄堂大笑。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八八三——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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