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腳雞案女被告指警有偏見

2018-07-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三歲女子涉嫌去年桃色敲詐勒索二十二歲青年X六萬元,女子到X家兩次性交後,被指夥同其男友先後致電要脅X,並向X座駕淋「起漆水」。女子否認串謀勒索及刑事毀壞兩罪,昨出庭自辯時自認於警方錄影會面時,因認為警方從一開始便對她有偏見,而不斷「講大話」,她稱「當時好嬲,所以帶警察遊花園」,又指警察在錄影會面時問了「特別低智慧」的問題,故當時不禁多番失笑。案件今將作書面陳詞,暫定八月八日裁決。

女被告游祖怡輕挑地承認自己在錄影會面中曾多次面帶笑容,她指「我記得我有笑過,咁我上庭都心情差㗎,咁我上庭前同人傾偈都會笑㗎啦」,亦指自己當時笑的時候代表警察正在問一些低能、無聊、特別低智慧的問題。游昨在控方盤問下則低聲地稱「我做錯咗,唔應該一時意氣喺錄影會面講大話」。

游供稱自己被捕後,警員在警車上對她說「條仔話你擒咗佢㗎喎,睇你個樣都似㗎喇,你咁姣,晚晚都唔同仔㗎啦」。游指自己當時好嬲,認為警方對她有偏見,「講乜都無用」,故講大話、發脾氣、「唔想同佢哋合作」,故意帶警察遊花園,又指自己不認識X,沒有X聯絡方法等。當時游被警員問及男友的名字時,游稱「坐緊監」,但游解釋當時二人已分手,但前男友正坐牢為事實。游及後低聲承認自己當時不成熟及一時意氣,但辯稱自己並非警員所形容是「濫交」而是「無辜」。

游稱自己透過朋友得悉X座駕被淋「起漆水」時十分心涼,認為X為人賤格是活該,故致電X八卦及嘲諷他一番,但被X誤會她與事件有關,但游指只想叫X「小心啲,因為對方一定唔係咩好人」。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五七——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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