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环保署法定通知减排油烟 三食肆共被罚2.7万元

2019-04-15 14:51

3间食肆遭判罚款一共2.7万元。
3间食肆遭判罚款一共2.7万元。

位于坚尼地城爹核士街的「11 Westside」餐厅、西营盘英华台的「一碗小面」餐厅及湾仔卢押道的「星记海鲜饭店」,未有遵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出的法定通知,减少排放煮食油烟,分别于四月一日、八日及今日(四月十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27,000元。

环保署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上述三间食肆没有适当安装或维修煮食油烟控制设备,排放大量油烟, 环保署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向发出法定通知,要求该食肆于限期内安装设备减少煮食油烟的排放。环保署于法定通知限期后作巡查,确认食以上3间食肆未有落实改善措施,遂向违规的食肆经营者提出检控。

发言人提醒各饮食业界经营者,食肆负责人必须为食物业处所厨房妥善设计及安装合适和有效的空气污染控制设备,及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作定期清洗、检查及维修,确保不会排放可见的油烟,以免对附近居民构成空气污染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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