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指立法过程需聆听市民意见 邓竟成:政府有责任解释让社会释疑
2019-03-04 14:45
特区政府上月向立法会提交修订《逃犯条例》以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建议,让政府可以个案形式移交疑犯,而范围则包括中国内地、台湾和澳门,及任何其他未有长期安排的地方 。全国政协委员、前警务处处长邓竟成指, 政府在立法过程,要聆听市民及立法会的意见,并要解释清楚,让社会释疑。
邓竟成表示,修订《逃犯条例》的目的,是要将疑犯在两个司法体系都认同的情况下,移交至受影响的一方,让当地司法及执法部门处理。他又指,相关的政府部门及司法系统会把关,不担心移交逃犯条例修订后会被滥用。
他亦指,政府在修例时要聆听市民意见,如果公众对条例有忧虑,政府应看条例是否存在实际问题,如果有,政府与立法会议员可看如何合作,并将条例修订好。若忧虑并非大问题,或问题根本不存在,政府则有责任向市民解释清楚,以释除公众疑虑。邓竟成又指,法例最终会写清楚日后移交逃犯的安排,市民毋须担心,并建议市民尝试看清修例条文,并指或会由担心变成不担心、甚至转为支持政府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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