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匪尖沙嘴劫名表案 3人认抢劫罪押明年3月判刑
2018-12-18 12:11
本年4月14日尖沙嘴名表抢劫案,5名疑犯从姚使宾抢劫一只劳力士手表,途中有人涉嫌曾使用胡椒喷雾。其中3名疑犯今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抢劫罪。法官押后判刑至明年3月27日,3名被告没有保释申请,遭还柙看管。
28岁首被告吴祖轩、30岁次被告潘俊达和47岁第三被告范秀良在案件交付上高等法院期间承认一项抢劫罪。控方交代各人背景指,曾任装修工人的吴有3项刑事纪录,其中一项涉及一宗纵火案,遭判囚4年。吴自本年5月收监,现正服刑;曾任装修工人的潘有9项刑事纪录,已婚并育有一子,03年被控1项抢劫罪和1项盗窃罪,有服冰毒习惯,本年5月6日获释;曾任厨师的范已婚育有2子,有21项案底,当中17项与盗窃有关,3项涉及入屋犯法,16年9月21日放监,同样有服冰毒习惯。
法官庭上安排明年3月12日,至同月27日为本案审讯期,共11天。
控罪指,5名被告吴祖轩、潘俊达、范秀良于4月14日在尖沙嘴南洋中心抢劫男子姚使宾的一只劳力士手表。而吴祖轩则使用胡椒粉协助另外4名被告抢劫。
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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