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欠债6度申贷款 前警长6欺诈罪成判社服令

2018-12-18 16:11

陈毓钧闻判后急急离开法院。陈楚琨摄
陈毓钧闻判后急急离开法院。陈楚琨摄

在警队工作28载的前警长,在2009至2013年间疑隐瞒其欠债状况,向警察储蓄互助社六度申请共逾50万元贷款,最终东窗事发。被告早前被裁定6项欺诈罪成,判入狱10个月,上诉得直后发还重审,再度被判罪成。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辩方求情称被告早前已还狎3星期20日,望可判入狱5月个月,以令被告不用再入狱,直斥该建议是「本末倒置」,法庭不可能因被告已还柙再制定适当刑期。但接纳被告非愿意「有钱唔还」,现已展开新生活,亦已有很大的悔意,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判刑前两度叹气,他指被告陈毓钧,犯案涉及不诚实行为,刻意不申报自己的财务状况。但裁判官接纳被告非存心借钱不还,今亦已全数还清贷款,他表示被告做了多年警员,原有大好工作,现是私人司机,相信收入大不如前。

案件至今已纠缠已久,被告已有新生活,其太太现时身体状况难以找到新工作,经济负担很重,而他已入狱3个多月。案中所涉金额达17万多,亦接纳被告深有悔意,考虑到被告曾服刑,感化官建议社服令时长不合适,最终判每项控罪80小时社服令,同期执行。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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