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中伤诽谤 萧思江告顾明均要求道歉兼赔4千万
2018-12-18 14:12
港人民权民生党主席萧思江,昨天就「培正同学会」早前一项刊登于各大报章的广告入禀高等法院,指南太电子创办人、著名培正校友顾明均为同学会刊登的广告有中伤和诽谤意图。萧要求法庭颁令对方发道歉声明和赔偿4千万元。
事缘本年8月原告萧思江替许翎发律师信向「培正同学会」索偿10万元,因为较早前她的一份获得2016年香港天文台最佳天气照片优异奖的摄影作品被同学会侵权使用于学校刊物《通讯第183期》中。「培正同学会」事后委派律师调停纠纷。惟事件仍在商议阶段时,涉案广告声明已遭刊登。被告顾明均刻意提到琐碎事和抹黑萧,令萧的专业形象和声誉受损。萧因上述声明被朋友杯葛,其持有的律师楼生意亦受影响。萧相信以上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并邀请警方、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介入事件。
《通讯第183期》印有涉事相片一页已从网路上移除。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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